回到家裡,享受一段親情滋潤的日子後,又到了註冊、開學的時候了,在台灣銀行繳了註冊費,當時因為是國立學校,學期註冊費大約三、四千多元,在加上一學期預先帶在身上的生活費,在那個時候應該也是爸爸的一、二個月的薪水,在過去總覺得跟爸媽拿錢是天經地義的事,等到自己有了孩子,孩子們要上學註冊繳學費,才知道有些時候還必需大費周章呢?只有在為人父母之後,才知道父母為子女們的付出有多大,而自己卻又回報了多少,說來可是令人慚愧。
  九月初,又回到闊別二個多月的校園,景況依舊,人物也未改,只是經過一番軍事訓練後,大家似乎更成熟了,唯一不同的是,頭髮沒以前那麼長了,過去流行留長髮,尤其是學藝術的,一個比一個長,現在似乎是眾生平等了。
  過去我喜歡一首歌,歌詞是:我想偷偷看一看她,就像欣賞欣賞一瓶花,我想偷偷看一看她,就像欣賞欣賞一幅畫,只怕被她知道笑我傻啊,我的眼光只好迴避她,又想和她說一說話,只怕她的心中有個他。這是早期進藝專時我最愛的一首歌了,經常不斷地哼呀哼的,可是事過境遷,物換星移,我又有了另一首喜歡的歌:『心聲淚痕』我身邊有誰在輕輕呼喚我,聲音在我心上飄過,那是我夢寐以求,晝夜盼望的結果,她的聲音在我心窩,掀起漣漪微波,層層微波中,有千言萬語要告訴我,綿綿地對我訴說。我腮邊悄悄地流下幾滴淚,怎麼能夠忍住傷悲,那是妳即將遠去,不再和我朝夕相偎 ,恨不能夠,在我心扉,緊緊鎖住這一位 ,曾經使我迷 ,曾經使我心醉,難忘的心上這一位。
  隨著哀怨的歌聲,我與黃荷並未有小別重逢的甜蜜感覺,反而有漸行漸遠的情況,我無法調適自己,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是位大眾情人,可是大多數人卻喜歡選擇大眾情人來當女朋友,因此從這學期開始,我再也沒有和黃荷一起在板橋街道走過,反而有人告訴我,今天黃荷又跟某人去板橋夜市或昨天黃荷和某人去看電影,或前天黃荷跟某人去河邊沙灘,這些話初期聽起來有些不是味兒,可是慢慢的我把心思轉移到功課上,轉移到班級和學校的活動上,在學期中,班代表因足球受傷,被踢斷了腳,送往台大醫院,一向重視同學情誼的我,趕去照顧他一天一夜,回校後,安排同學前往探視,因此班上事情,落到我身上,也因此忙於班上及學校間之聯繫,我終於能夠把與黃荷間的這一段情慢慢淡化,恢復成同學朋友情誼,男女之間似乎如果沒有越過某道防線,還可以是好朋友,如果越過了防線,有了特殊關係之後分手,往往是不歡而散,結果不是變成冤家就是成為仇人。

刊載於澎湖日報 民國94年1月6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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